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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分九个项目来学习:
项目一 检查、测试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
项目二 检查、测试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项目三 检查、测试消防电话系统
项目四 检查、测试消防电梯
项目五 检查、测试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项目六 检查、测试防火卷帘和防火门
项目七 检查、测试消防供水设施
项目八 检查、测试消火栓系统
项目九 检查、测试防烟排烟系统
接下来一一学习每个项目:
项目一 检查、测试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
一、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的检查方法
1、对照消防文件,检查消防设备未端配电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数量
(1)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宜靠近用电设备安装。
(2)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3)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的安装数量取决于供电负荷的大小,对照消防设计文件检查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的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2.检查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规格和型号
在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外壳上的明显位置应设置产品铭牌。产品铭牌内容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编号、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防护等级、执行标准、制造日期、生产单位名称或商标等。
对照设计文件检查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内的设备及配件规格型号与设计是否相符,有无国家相关证书和检验报告。
二、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供电功能测试
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有两路电源为该装置供电,当其中一路断电后另一路可以自动投入使用,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供电功能测试主要就是检验装置内双电源开关的切换功能。
当主电源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备用电源通过装置内的双电源转换开关自动投入使用,当备用电源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则通过双电源转换开关切到主电源的供电上,它可以确保消防负荷连续、可靠运行。
【技能操作】
测试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的供电功能
一、操作准备
1.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
操作前,全面检查接线是否准确无误,确认之后方可进行操作。将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的手动/自动开关置于手动位置,接通1#和2#电源,此时1#电源和2#电源指示灯亮,说明两电源接通,供电正常。具体测试步骤如下:
步骤1将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的手动/自动开关置于自动位置,则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进入“自动”控制状态。此时,内部电动机将转动使第一路电源合闸,常用电源处于工作状态。这时,1#电源指示灯、1#电源合闸指示灯亮。
步骤2断开1#常用电源(或者做1#电源故障),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由常用电源工作位置转换至备用电源工作位置,2#电源指示灯、2#电源合闸指示灯亮。
步骤3当1#常用电源恢复正常时,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即自动转换至常用电源工作位置,说明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的供电功能正常
注意事项: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置于手动位置,如果把1#常用电源断开,开关不会动作。只有当开关置于自动位置,开关才会自动转换。开关在动位置时,可以用手柄手动操作常用/备用电源开关转换。
警告:开关在“自动”状态、通电情况下,严禁用手柄操作,以防触电危险与损坏产品。
项目二 检查、测试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一、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安装和设置要求
1.消防应急广播的联动控制要求
(1)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当确认火灾后,应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3)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应与火灾声警报器分时交替工作,可采取1次火灾声警报器播放、1次或2次消防应急广播播放的交替工作式循环播放。消防应急广播的单次语音播放时间宜为10~30s,火灾声警报器单次发出火灾警报时间宜为8~20s。
(4)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应急广播的广播分区的工作状态。
(5)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2.消防应急广播与其他广播系统合用时的设置要求
(1)火灾发生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
转入消防应急广播状态。
(2)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应具有遥控
开启扩音机和采用传声器播音的功能。
(3)客房床头控制柜内设有服务性的音乐广播扬声器时,应有消防应急广播功能。
(4)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且应在消防应急广播时能够强行切入,并同时中断其他音源的传输。
3.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的安装和设置要求
(1)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
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25m,走道末端距最近的扬声器距离不应大于12.5m。
(2)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3)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W。
(4)扬声器安装应牢固可靠,表面不应有破损。当声器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聚地高度应大于2.2m。
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各组件安装质量的检查方法
1.按设计文件核查系统组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的数量,以确保系统组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与设计文件一致;对系统的线路进行检查,对
于错线、开路、虚焊、短路、绝缘电阻小于20MΩ等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系统各组件、设备的永久性铭牌和按规定设置的标识,其文字和数据应齐全、符号应清晰、色标应正确。系统组件、设备、线槽等应完好无损、无锈蚀,导线和电缆的连接、绝缘性能、接地电阻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测用的仪器、仪表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计量检定合格。
3.以手动方式在消防控制室对所有广播分区进行选区广播,对所有共用扬声器进行强行切换,应急广播应以最大功率输出。
4.对扩音机和备用扩音机进行全负荷试验,应急广播的语音应清晰。
5.对接入联动控制系统的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系统,使其处于“自动”工作状态,然后按设计的逻辑关系检查应急广播的工作情况,系统应按设计的逻辑广播。
6.每一回路抽查一个扬声器。使任意一个扬声器断路,其他扬声器的工作状态不应受影响。
三、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方法
1.检测内容
测试扬声器音量、音质;测试卡座的播音、录音功能;测试功率放大器的扩音功能;测试分配盘的选层广播功能;测试合用广播系统的应急强制切换功能;测试主、备扩音机切换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合用广播系统应急强制切换功能、扬声器播音质量及音量、卡座录音功能、分配盘分区及选层广播功能。
1. 检测方法及要求
(1)检查扩音机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开关和控制按钮动作灵活,监听功能正常;扬声器外观完好,音质清晰。
(2)检验系统功能
1)在消防控制室应能用话筒对所选区域播音。
2)在自动控制方式下,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或触发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后,能按设定的控制程序自动启动火灾应急广播,核对启动火灾应急广播的区域,播音区域应正确、音质应清晰。
3)在公共广播扩音机处于关闭和播放状态下,能自动和手动强制切换消防应急广播。
4)用声级计测试启动火灾应急广播前的环境噪声,当环境噪声大于60dB时,重复测量启动火灾应急广播后扬声器播音范围内最远点的声压级,并与环境噪声对比,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技能操作】
检查、测试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一、操作准备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2.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平面图,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或设计要求,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
二、操作程序
步骤1接通电源,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正工作状态,且处于自动状态。
步骤2测试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广播功能。
(1)总线自动控制功能测试: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可通过总线自动启动消防广播系统设备进行消防自动广播,设备自动进入应急广播播音方式。操作方式如下:
a)按下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键
b)输入消防广播设备地址编码,按下显示屏启动键
c)设备自动进入应急广播播音方式
(2)紧急手动控制功能测试:按下应急广播键,设备自动进入应急广播方式进行播音。同时还可按下手持话筒按钮,直接进入话筒应急播音。
(3)分配盘的选层广播功能测试:通过手动控制方式启动应急广播,选择两个以上广播分区,使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进入应急广播状态。
(4)合用广播系统应急强制切换功能测试:将SD卡插入SD卡槽中,按下MP3按键,操作放音键即可播放背景音乐。按下应急广播键,启动应急广播播音模式,播放预录的消防广播音频文件。
步骤3测试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联动控制功能。
(1)通过面板钥匙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器的手动启动方式操作权限切换至“允许”状态,这时“允许”指示灯常亮。
2)随机触发同一防火分区的任一火灾报警探测和任一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作为相关消防设备的联动触发信号,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进入应急广播状态。
(3)同时设置火灾声警报器与消防应急广播时,两者应分时交替循环播放。观察火灾声警报器单次发出火灾警报时间宜为8~20s,消防应急广单次语音播放时间宜为10~30s。
步骤4测试完毕后,将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恢复至原状。
步骤5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
项目三 检查、测试消防电话系统
一、消防电话系统各组件的安装和设置要求
1.消防电话各组件的安装要求
(1)消防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当在墙面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
(2)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
2.消防电话各组件的设置要求
(1)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2)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电话总机。
(3)多线制消防电话系统中的每个电话分机应与总机单独连接。
(4)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消防电梯轿厢、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应设置消防电话分机。消防电话分机应固定安装在明显且便于使用的部位,并应有区别于普通电话的标识。
2)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插孔,并宜选择带有电话插孔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3)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电话分机或电话插
4)电话插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
(5)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二、消防电话系统各组件安装质量的检查方法
1.消防电话线路的可靠性关系到火灾时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是否灵活畅通,所以应检查其线路是否为独立布线,且应使消防电话分机和电话插孔的功能正常,语音清晰。
2.在消防控制室总机与所有消防电话分机、电话插孔之间互相呼叫并通话,总机应能显示每部分机或电话插孔的位置,呼叫铃声和通话语音应清晰。
3.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另外一部外线电话模拟报警电话通话,语音应清晰。
4.检查消防电话系统群呼、录音等功能,各项功能均应符合要求。
三、消防电话系统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方法
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的要求,消防电话系统的检测内容主要是:测试消防电话主机与电话分机、插孔电话间的通话质量,电话主机的录音功能,拨打“119”功能。
消防电话系统的检测方法:用消防电话通话,检查通话效果;用插孔电话呼叫消防控制室,检查通话效果;查看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企业消防站等处的外线电话。
【技能操作】
检查、测试消防电话系统功能
一、操作准备
1,消防电话系统。
2.消防电话系统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平面图,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或设计要求,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
二、操作程序
步骤1接通电源,使消防电话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步骤2测试消防电话总机自检功能。按下面板测试按钮,消防电话总机自动对消防电话分机、消防电话插孔等各组件进行检查。
步骤3测试消防电话总机录音功能。将任一消防电话分机摘机呼叫消防电话总机,总机应能显示消防电话分机的位置,通话时消防总机显示通话时间并自动录音,录音键指示灯常亮。
步骤4测试消防电话总机消音功能。使两个消防电话分机呼叫消防电话总机,消防电话总机分别显示呼叫消防电话分机位置和呼叫时间,并发出报警声信号,报警指示灯点亮。按下面板静音键,可消除当前报警声,消音指示灯应点亮。
步骤5测试消防电话总机故障报警功能。使消防电话总机与一个消防电话分机或消防电话插孔间连接线断线,消防电话总机显示屏显示故障消防电话分机位置和故障发生时间,故障指示灯点亮。
用另一部非故障消防电话分机摘机呼叫消防电话总机,消防电话总机显示屏显示消防电话分机的位置和呼叫时间,通话后自动录音。
步骤6测试消防电话总机群呼功能。将消防电话总机与至少两部消防电话分机或消防电话插孔连接,使消防电话总机与所连的消防电话分机或消防电话插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将一部消防电话分机摘机,使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处于通话状态,消防电话总机自动录音,显示呼叫消防电话分机位置和通话时间。
步骤7测试消防电话总机复位功能。消除消防电话系统故障,将消防电话总机、所有消防电话分机或消防电话插孔间挂机,消防电话总机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步骤8模拟电话报警通话。用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另外一部外线电话模拟报警电话通话,语音应清晰。
步骤9填写记录。应逐项记录消防电话系统的检测结果填写《建筑消防设施
检查记录表》。
项目四 检查、测试消防电梯
一、消防电梯的设置场所
应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
A.住宅建筑:建筑高度>33m,每个防火分区≥1台。
B.公共建筑:每个防火分区≥1台
(1)一类高层;
(2)建筑高度>32m的二类高层;
(3)建筑层数≥5层(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5层及以上楼层)且总建筑面积>3000m2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C.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每个防火分区≥1台
(1)地上部分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
(2)埋深>10m且总建筑面积>3000m2。
D.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宜设置1台
建筑高度>32m且设置电梯,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2人的高层塔架;
(2)局部建筑高度>32m,且局部高出部分每层建筑面积≤50m2的丁、戊类厂房
二、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1.设置数量
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
2.前室的设置
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
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前室的使用面积应符合要求;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相应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使用面积要求:
A.单独前室:≥6m2
B.合用前室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10m2
住宅建筑:≥6m2,≥12m2(与剪刀防烟楼梯间共用前室)
3.电梯井、机房的设置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消防电梯的挡、排水设施
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5.消防电梯的配置
消防电梯应能每层停靠,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运行时间从消防电梯轿门关闭时开始算起),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员专用的操作按钮,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6.消防电梯的供配电
消防电梯的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并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用防水措施。
三、消防电梯的安全设施
消防电梯安全设施示例如图所示。
1.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应划分为单独探测区域,设火灾探测器和光警报器。
2.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消防电梯前室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4.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
5.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疏散照明,其地面水平最低照度不低于5lx。
6.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消防电梯机房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7.消防电梯应在轿顶设置一个轿厢安全窗,通过轿厢安全窗进入轿厢内不应被永久性的设备或照明灯具阻碍,并应提供从消防电梯轿厢内能完全打开轿厢安全窗的方式,如踩踏点或梯具等。
四、消防电梯的操作与控制方法
1.非消防状态下的操作与控制
非消防状态下,消防电梯的操作与控制方法和普通客梯相同,在此不作赘述。
2.消防状态下的操作与控制消防电梯通过迫降控制进入消防状态,迫降后在消防员入口层开门待用,此后消防电梯完全由轿厢内控制,外部召唤失效。
(1)如果消防电梯是由消防控制室远程手动或自动联动控制迫降的,在紧急迫降按钮按下前,消防电梯应不能运行。
(2)按下所需到达楼层按钮(选层登记),持续按关门键直至轿门完全关闭,电梯开始运行,在此过程中:
1)如果轿门完全关闭前松开关门键,门将再次打开并保持。
2)消防电梯不能同时登记一个以上的轿厢内选层指令。
(3)消防电梯运行过程中,如果登记一个新的选层指令,则原来的指令被取消,电梯在最短的时间内运行到新登记的楼层。
(4)消防电梯运行到所登记的楼层后停止,轿门保持关闭,此时:
1)持续按开门键直至轿门完全打开,门将保持打开状态。
2)如果轿门完全打开前松开开门键,门将自动关闭并保持。
(5)消防员入口层可通过复位紧急迫降按钮,并在5s内再次按下按钮,使消防
电梯返回到消防员入口层。
(6)当复位紧急迫降按钮后,只有当消防电梯回到消防员入口层时,消防电梯控
制系统才能恢复到正常服务状态。
轿厢内控制逻辑如图所示。
【技能操作】
检查、测试消防电梯
一、操作准备
1.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螺丝刀等拆装工具,照度计、流量计、钢卷尺、秒表等检测工具。
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等。
二、操作程序
步骤1对照本项目检查消防电梯、电梯井、电梯机房和安全设施的设置情况。
步骤2打开紧急迫降按钮保护罩,启动电梯紧急迫降功能。
步骤3观察电梯迫降和开门情况,核查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
步骤4在轿厢内部操作消防电梯到达指定楼层,测试开、关门功能。
步骤5使用消防电梯轿厢内专用消防对讲电话与消防控制中心进行不少于两次通话试验,通话应语音清晰。
步骤6测量并核算消防电梯排水井的有效容积,预放一定的水并使用流量计测量排水泵的排水量是否满足标准值。
消防电梯机械排水如图所示。
步骤7手动启闭前室防火门,查看其启闭性能和关闭效果,从消防控制室核查相关信号反馈情况。
步骤8任选一楼层,关闭或遮挡所有开口部位,启动疏散照明,使用照度计测量地面水平最低照度,检测要求如图所示。
步骤9电梯返回消防员入口层,使用秒表测试电梯由入口层直达顶层的运行时间。步骤10测试消防电梯供配电自动切换功能,在备用电源工作状态下测试消防电梯运行情况。
步骤11恢复主电源供电,复位紧急迫降按钮,并操控电梯返回入口层,使电梯恢复正常服务状态。
步骤12记录消防电梯检查和功能测试情况。
三、注意事项
1.实施电梯紧急迫降操作,应事先发布通知,并在电梯无人使用的情况下进行。
2.根据需要,部分检查和测试项目可合并进行。
项目五 检查、测试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各组件的安装要求
1.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
(1)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在轻质墙上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应采取加固措施;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100~200mm。
(2)设备在电气竖井内安装时,应采用下出口进线方式。设备接地应牢固,并设置明显标识。
(3)应急照明控制器主电源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标识,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应急照明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集中电源的前部和后部应适当留出更换蓄电池(组)的作业空间。
2.消防应急灯具
消防应急灯具应固定安装在不燃性墙体或不燃性装修材料上,不应安装在门、窗或其他可移动的物体上。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灯具周围应无遮挡物,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灯具采用吊装式安装时,应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吊杆或吊链上端应固定在建筑构件上。灯具在侧面墙或柱上安装时,可采用壁挂式或嵌入式安装;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大于1m时,凸出墙面或柱面最大水平距离不应超过20mm。
(1)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宜安装在顶棚上。在顶棚、疏散走道或通道的上方安装时,可采用嵌顶、吸顶和吊装式安装。当条件限制时,照明灯具可安装在走道侧面墙上,其安装高度不应在距地面1~2m;在距地面1m以下侧面墙上安装时,应保证光线照射在灯具的水平线以下,照明灯具不应安装在地面上。
(2)疏散指示标志灯
灯具在顶棚、疏散走道或路径的上方安装时,可采用吸顶和吊装式安装。室内高度大于3.5m的场所,特大型、大型、中型标志灯宜采用吊装式安装,灯的标志面宜与疏散方向垂直。
1)安全出口标志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应安装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内侧上方居中的位置,受安装条件限制标志灯无法安装在门框上侧时,可安装在门的两侧,但门完全开启时标志灯不能被遮挡。室内高度不大于3.5m的场所,标志灯底边离门框距离不应大于200mm;受安装条件限制标志灯无法安装在门框上侧时,可安装在门的两侧,但门完全开启时标志灯不能被遮挡:采用吸顶或吊装式安装时,标志灯距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所在墙面的距离不宜大于50mm。
2)方向标志灯。方向标志灯的箭头指示方向应与疏散指示方向一致。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两侧的墙面或柱面上时,标志灯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应小于1m。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上方时,室内高度不大3.5m的场所,标志灯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宜为2.2~2.5m;室内高度大于3.5m的场所,特大型、大型、中型标志灯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3m,且不宜大于6m。当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转角处的上方或两侧时,标志灯与转角处边墙的距离不应大于1m。当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在疏散走道侧边时,在疏散走道增设的方向标志灯应安装在疏散走道的顶部,且标志灯的标志面应与疏散方向垂直,箭头应指向安全出口或疏散门。
3)楼层标志灯。当楼层标志灯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的地面上时,应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的中心位置,其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标志灯配电、通信线路的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高于地面距离不应大于3mm,标志灯边缘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1mm。楼层标志灯应安装在楼梯间内朝向楼梯的正面墙上,标志灯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宜为2.2~2.5m。
4)多信息复合标志灯。多信息复合标志灯应安装在疏散走道、疏散通道的顶部,且标志灯的标志面应与疏散方向垂直,指示疏散方向的箭头应指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
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检查方法
系统检测前,应按设计文件核查系统部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的数量,以确保系统部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与设计文件一致。
系统各组件、设备的永久性铭牌和按规定设置的标识,其文字和数据应齐全,符号应清晰,色标应正确。系统组件、设备、线槽、支/吊架等应完好无损、无锈蚀,导线和电缆的连接、绝缘性能、接地电阻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测用的仪器、仪表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计量检定合格。
1.应急照明系统
应急照明系统各组件安装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正常。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应低于表中的规定。
建筑类别 | 应急疏散照明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min) | 应急照明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min) |
建筑高度超过100 m的高层建筑 | ≥30 | ≥90 |
其他建筑 | ≥20 | ≥90 |
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1.0lx,地下工程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5.0lx。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其工作面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时的照度。
2.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指示标志安装应牢固、无遮挡,疏散方向的指示应正确清晰。自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当正常光源变暗后应自发光,其亮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持续时间不应低于20 min。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状态指示灯应正常。工作状态时,灯前通道地面中心的照度不应低于1.0 lx。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应低于表中的规定。
建筑类别 | 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min) |
建筑高度超过100 m的高层建筑 | ≥30 |
其他建筑 | ≥20 |
三、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检测方法
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的规定,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检测内容主要是:切断正常供电,测量消防应急灯具照度,测试电源切换、充电、放电功能,测试应急电源的供电时间;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消防应急灯具自动投入功能。
1.检测系统电源
(1)检测电源切换功能
切断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集中电源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应急照明配电箱切断主电源输出。消防应急灯具应在主电源切断后5s内转入应急状态,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配接的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恢复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供电,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配接灯具的光源应恢复原工作状态。
(2)测试应急电源的供电时间
切断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主供电电源、集中电源型控制器主电源及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的应急照明灯具非消防电源,消防应急灯具持续点亮时间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时间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连锁其配接灯具的光源熄灭。用秒表记录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切断到消防应急灯具熄灭的应急工作时间。
(3)放电试验
检测时,使充电24 h后的消防应急灯具由主电源供电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至放电终止,用直流电压表测量在过放电保护启动瞬间电池(组)两端电压,与额定电压比较,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的80%。
(4)充电试验
将放电终止的消防应急灯具接通主电源,检查充电指示灯的状态,24 h后测量其充电电流。对使用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型灯具,应在充电期间测量电池的充电电流。重新安装电池后,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能正常工作。
2.测量应急照明灯具照度
切断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主电源、集中电源型控制器主电源及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的应急照明灯具非消防电源,用秒表测量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使用照度计测量两个应急照明灯之间地面中心的照度;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使用照度计测量正常照明时的工作面照度;切断正常照明后,在排除干扰光源的条件下,测量应急照明时工作面的最低照度。测量结束后,进行系统复位。
3.测量疏散指示标志照度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在排除干扰光源的条件下,在疏散指示标志灯前通道中心处,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照度;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测量结束后,进行系统复位。
4.通过报警联动检查应急灯具自动投入功能
系统功能测试前,应将应急照明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使应急照明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当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输出信号,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发出系统自动应急启动信号,显示启动时间;系统内所有的非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四、照度计
照度计是一种专门测量光度、亮度的仪器仪表。光照度是物体被照明的程度,即物体表面所得到的光通量与被照面积之比,单位为勒克斯(lux,法定计量符号为lx)。
【技能操作】
检查、测试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一、操作准备
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
2.照度计、直流电压表、钢卷尺、激光测距仪和秒表等检测器具。
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
录表》
二、操作程序
步骤1将应急照明控制器与配接的应急照明配电箱、集中电源、灯具相连接后接通电源,使应急照明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步骤2测试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
(1)打开照度计电源,按下POWER键即可。
(2)打开照度计光收集器的盖子。
(3)将照度计放在检测位置,显示屏上显示的数据不断变动,当显示数据稳定时,按下HOLD键,锁定数据,并将数据记录到检测记录表中。
(4)测量完成后,将光收集器的盖子盖上,按下照度计电源开关键关闭电源。
步骤3测试应急照明灯具应急转换功能。
(1)手动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强启按钮后,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发出手动应急启动信号,显示启动时间。
(2)系统内所有的非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所示。
(3)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应能手动控制集中电源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应能手动控制应急照明配电箱切断电源输出,并控制其所配接的非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步骤4测试持续照明时间。
(1)切断集中电源。切断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该区域内所有非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2)灯具持续点亮时间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时间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连锁其配接灯具的光源熄灭。利用秒表记录灯具的持续点亮时间。
步骤5测试应急转换时间。
(1)在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模拟火灾报警信号,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的火灾报警输出信号后,应发出启动信号,显示启动时间。
步骤4测试持续照明时间。
(1)切断集中电源。切断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该区域内所有非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的光源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2)灯具持续点亮时间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时间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连锁其配接灯具的光源熄灭。利用秒表记录灯具的持续点亮时间。
步骤5测试应急转换时间。
(1)在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模拟火灾报警信号,应照明控制器接收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的火灾报警输出信号后,应发出启动信号,显示启动时间。
(2)系统内所有的非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应急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高危险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0.25s,其他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场所,标志灯光源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
(3)恢复消防电源。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连锁其配接灯具的光源恢复原工作状态。
步骤6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
三、注意事项
1.系统功能检查前,应确保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灯具自带的蓄电池连续充电24h。
2.测量地面水平照度时,应确保测试部位无外界光源照射。
3.系统部件功能检查后,应将系统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
项目六 检查、测试防火卷帘和防火门
一、防火卷帘的安装质量要求和检查方法(见表)。
项目 | 安装质量要求 | 检查方法 |
1.帘扳(面) | (1)钢质防火卷帘帘板装配完毕后应平直,不应有孔洞或缝隙。相邻帘板串接后应转动灵活,无脱落 (2)钢质防火卷帘帘板两端挡板或防窜机构应装配牢固,卷帘运行时,相邻帘板窜动量不应大于2mm (3)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帘面应通过固定件与卷轴相连,帘面两端应安装防风钩 | 直观检查,用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
2. 导轨 | (1)导轨顶部应成圆弧形,其长度应保证卷帘正常运行 (2)防火卷帘帘板或帘面嵌入导轨的深度应符合规定:导轨间距B<3000mm,每端最小嵌入深度>45mm;导轨间距3000≤B<5000mm,每端最小嵌入深度>50mm;导轨间距5000≤B<9000mm,每端最小嵌入深度>60mm。 (3)导轨的滑动面应光滑、平直。帘板或帘面、滚轮在导轨内运行时应平稳、顺畅,不应有碰撞和冲击现象 (4)单帘面卷帘的两根导轨应互相平行,双帘面卷帘不同帘面的导轨也应互相平行,其平行度误差均不应大于 5 mm (5)卷帘的防烟装置与帘面应均匀紧密贴合,其贴合面长度不应小于导轨长度的80% (6)防火卷帘的导轨应安装在建筑结构上,并应采用预埋螺栓、煤接或膨胀螺栓连接。导轨安装应牢固,固定点间距应为 600~1000mm | 直观检查,对照图纸检查,用钢直尺、钢卷尺、塞尺测量,手动试验 |
3. 座板 | (1)座板与地面应平行,接触应均匀。座板与帘板或帘面之间的连接应牢固 (2)无机复合防火卷帘的座板应保证帘面下降顺畅,并应保证帘面具有适当悬垂度 | 直观检查 |
4. 门楣 | (1)门楣安装应牢固,固定点间距应为 600 ~ 1 000 mm (2)门楣内的防烟装置与卷帘帘板或帘面表面应均匀紧密贴合,其贴合面长度不应小于门楣长度的80%,非贴合部位的缝隙不应大于2mm | 直观检查,对照设计、施工文件检查,用钢卷尺、塞尺测量 |
5. 传动装置 | (1)卷轴与支架板应牢固地安装在混凝土结构或预埋钢件上 (2)卷轴在正常使用时的挠度应小于卷轴的 1/400 | 直观检查,用试块、挠度计检查 |
6.卷门机 | (1)卷门机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安装,且应牢固可靠 (2)卷门机应设有手动拉链和手动速放装置,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并应有明显标识。手动 和手动速放装置不应加锁,且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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